(2023年第20号)
为加强药品说明书及标签的规范管理,促进企业有序开展起草和完善说明书及标签中药学信息的相关工作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(试行)》(见附件)。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(试行)) 点击打开链接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
2023年3月20日